一、拆迁安置房是什么意思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起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采用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产品房或配购的中底价产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根据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产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获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可以上市买卖。
另一类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原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底价位产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不同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推行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 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钱、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 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推销的住宅房屋。而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有哪些不同是在人民政府推行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 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法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